可变弹簧支吊架在全面检查记录(10 7 5)后,应由管道工程师或经评定合格的负贵人或机构对所需的纠正措施提出建议意见。返修和/或修改下述各项的所有内窖要由经评定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a)过度腐蚀的可变弹簧支吊架或其他支架元件.
b)弹簧或完整可变弹簧支吊架组件的任何部件断裂;
c)过度的管道振动.
d)管线的相互影响;
e)过度的管道挠曲,可能需要装设较大行程的弹簧装置;
f)管线下沉,可能需要调整可变弹簧支吊架或重新分析和设计支承系统;
g)吊架装置处在可用行程的顶部或底部;
h)需要调整可变弹簧支吊架的承载力;
i)需要调整吊杆或螺旋扣(花篮螺丝)以补偿管道的蠕变或松弛;
j)固定支架松动或断裂;
k)导向支架间隙不足;
1)安全阀出口排汽缝隙不足;
m)任何损坏或变形的可变弹簧支吊架、导向支架、U形螺栓、固定支架、阻尼器、减振器、滑动支架、缓冲器或支承钢结构;
n)不可接受的补偿器位移量;
o)可变弹簧支吊架、液压阻尼器液位低。